1.限制类货物
1).依照管制航空货运的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简称IATA)制定的《危险品规则》相关规定和限制,属于危险品类别的下列货物,我们恕不接受:
A.爆炸品—泛指具有爆炸危险性的物品或物质.
B.气体类—包括易燃气体,毒性气体,其他密封类气体.
C.液体类—液体状态的所有物品或物质
D.易燃品—包括易燃固体,在一定条件下自燃或产生易燃物质的物品.
E.粉末状化工品类—包括氧化剂,有机过氧化物,放射性物质,腐蚀性物质,毒性及传染性物质.
2.货物尺寸和重量限制
基于飞机装载设备的空间和承重所限,如果您要运送的货物最大单边≥200厘米或者单件重量超过70公斤,请先向我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,以免延误出运。
3. 发件人必须保证:
1)必须在运单的指定位置准确写明货物的品名和海关声明价值;
2)快件包装牢固,并加贴上标签,保证在正常情况下适合搬运;
3)快件不是“不能承运的快件”;
4)发件人须遵守适用于运输的所有法律、法规及规章制度;
4. 运费到付业务
1)如果发件人要求运费到付,则必须在运单中明确注明“运费到付”,否则将一律视为运费预付;
2)若收件人拒付到付运费,发件人需保证支付此运费。